|
今年是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百年,建院三周年。学院将举办隆重、热烈、简朴的庆典活动。因此,热诚欢迎广大校友及各界人士参加庆典, 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捐赠资金或物资,以加快学院的发展。为便于捐赠和对捐赠者表示谢意,保证所捐资金的妥善使用,发挥最好效益,把学院建 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人民满意的高职院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1、 捐赠坚持自愿的原则,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捐赠均可,捐赠数量不限。 2、 捐赠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奖教、奖学和改善学院的办学条件。 3、 捐赠将由财物处统一管理,坚持账目公开的原则,建立独立捐赠账户,对于捐赠资金的使用结果在全院张榜公示。
二、捐赠项目 现金或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实物,也可在学校捐建教学、科研设施、校园景观或认养树木、花卉等。具体包括: 1、 在学校内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或各类基金; 2 合作共建学院、系(部)、精品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实训基地; 3 捐建、赞助“南通新校区建设”项目; 4 赞助学院的宣传、广告、体育、文艺等活动费用; 4 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其他捐赠项目。
三、捐赠方式 1、 院内教职工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将本单职工捐款汇总后送财务处,捐赠者名单送校庆办。 2、 校友捐赠可以以原班级为单位,也可在当地校友会的组织下进行。 3、 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捐赠可直接与校庆办联系。 4、 院外个人捐款可直接缴至财务处、也可通过邮局汇至学院、或通过银行转账;单位和团体捐赠,可通过银行转账。通过邮局或银行向学校捐款的企事业 单位或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账票据上说明校庆捐款及捐赠者的单位、姓名、原所在院系、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鸣谢方式 1、 学院根据捐赠的情况可立碑纪念,将有突出贡献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刻碑留念。 2、 学院所建教学楼、体育管、绿化工程、主干道照明以及其他建筑等,可用捐赠者的姓名或根据其意愿命名。 3、 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将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庆网站上公布。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姓名均列入学校 特制的捐赠纪念册,存入学院荣誉室永久保存。 4、 捐赠1000元人民币(海外校友150美元)以上者,学校将赠予捐赠书和精美纪念品。 5、 捐赠5万元以上者,可获得基金的命名权。 6、 捐赠等于或超出某建筑物造价一定比例者可获得该建筑物的命名权。 7、 对有突出贡献的捐赠者,学院将授予适当的荣誉称号,达到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标准的呈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 8、 对于提供捐赠的地方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范围内,优先开展合作、共建等。 9、 鸣谢方式的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学校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具体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