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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3月15日,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了我校前身之一——晓庄乡村试验师范。为了更好的总结我校80年来的奋斗业绩和办学经验,为我校新一轮发展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2007年3月15日,我校将隆重举行80周年校庆庆典活动。在迎接校庆期间,学校将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为保证所捐资金和物资妥善使用、对捐赠者表示谢意,特制订本办法。
一、筹资对象
海内外热心于教育事业、支持南京晓庄学院发展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校友及各界人士。
二、筹资方式
接受捐赠。捐赠是指个人或单位以资金或物资等形式对学校的无偿资助。
三、筹资项目
(一)学术活动项目:包括各类学术报告、科技成果洽谈会等;
(二)基金项目:包括科研基金、奖助学金、教师培训基金、留学基金等项目;
(三)各类出版物项目:包括南京晓庄学院《晓庄学库》以及学院校庆丛书、学校宣传画册等;
(四)庆典活动项目:包括庆典大会、文艺晚会、校史陈列馆布展、纪念礼品、广告赞助等项目;
(五)校园建设项目:
1.冠名资助项目:包括对二级学院(系)、 建筑物、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的冠名资助。
2.校舍捐建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校园景点项目:包括雕塑、树林、草坪、喷泉、桥梁、河流等项目的建设;
(六)其他项目:是指不包含在以上5个类型中的其他捐赠项目。
四、资金(实物)管理
学校成立教育发展基金,统一管理所筹集到的资金,对捐赠款实行专款专用, 捐赠实物由校庆办统一登记管理。二级学院(系)与捐赠者所达成的捐赠意向应事先报知学校,并经同意之后才能代表学校接受,所有捐赠款项、实物的使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察审计。
五、鸣谢方式
(一)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数量)将在南京晓庄学院校庆网站上公布,并列入学校特制的捐赠纪念册,以作永久保存;
(二)对捐赠单位、团体及个人(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的特别鸣谢:
1.捐赠1千元(含1千元)以上者,学校将赠予捐赠证书;
2.捐赠1万元(含1万元)以上者,学校将赠予捐赠证书和精美纪念品;
3.捐赠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者,可获得基金项目命名权(可用捐赠者的姓名或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赠等于或超过某建筑物1/3造价者,可获得该建筑物的命名权;
4.对于捐赠者捐赠的物资,折合人民币后比照以上相应条款进行鸣谢。
(三)对于提供捐赠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学校优先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开发等方面的支持。
(四)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捐赠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享受在学校接受教育、培训或接受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便利。
(五)根据捐赠者意愿,可以协商其他鸣谢方式。鸣谢方式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学校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具体商定。
六、捐赠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校庆办公室1107室 邮编:210017
(二)捐赠咨询电话:025--86569280 025--86178168
七、本办法由学校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200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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