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100周年校庆标识、校歌(歌词)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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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xq.com
2006-3-8 8:55:00
来源:
四川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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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我校将迎来建校历史上的百年华诞。为隆重庆祝百年校庆,实现“回顾百年历程,展示办学成就,弘扬川农精神,扩大学校影响,凝聚激励人心,促进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弘扬川农大精神,凝炼大学校园文化,增强校友和师生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我们热诚向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1) 校歌(歌词): 1、歌词内容应反映我校百年来的办学历史和成就,反映几代川农人传承实践升华形成的“川农大精神”,抒发对学校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祝愿等。 2、能充分体现大学校歌的风格和特色,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 3、歌词应简洁凝练,语言优美,篇幅适中,适合传唱。 (2)百年校庆标识: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明快、突出100周年校庆纪念主题。 2、能集中体现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富有时代气息和文化内涵。 3、易于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印制,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4、图案设计稿尺寸限用A4纸,黑白或彩色均可。电脑制作的请交电子稿。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3)百年校庆主题宣传语、宣传画 1、 用简洁的文字、色彩及图形表达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对学校百年校庆的期盼以及对学校未来发展的良好祝愿等。 2、 校庆主题宣传语文字一般不超过20字。(如:“传承百年历史,铸就世纪辉煌”、“相聚在桂花飘香的时节”、“百载栉风沐雨、百年春花秋实”、“光阴荏苒一百载、春花秋实盛世约”、“相聚浪漫雅安、相聚百年川农”等)。 3、宣传画应为电脑制作。
二、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对应征作品分为: (1)纪念奖:所有参加应征者均授予纪念奖。发给专门证书,并赠送专门的校庆纪念品。(原参加党委宣传部、校报校歌征集活动纳入本次评选) (2)入围奖:在应征作品中评比筛选出入围作品若干。除发给证书,赠送专门的校庆纪念品外,根据作品质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3)入选奖:入选作品,除发给证书,赠送专门的校庆纪念品外,给予下列奖励: 1、 校歌:奖励2000元。 2、 百年校庆标识:奖励1500元。 3、 校庆宣传画:奖励500元。
三、投稿地点、截稿时间: 1、 参加上述各项征集的作品,请交四川农业大学100周年校庆办公室(地点:第一行政楼二楼)。 电话:0835—2882100 传真:0835—2883153 E-MAIL:100@sicau.edu.cn 邮编:625014) 2、截稿时间:3月30日前
四、特别申明: 1、所有来稿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获奖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四川农业大学所有。 3、校庆办公室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四川农业大学100周年校庆办公室
200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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