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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学校精神和灵魂的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师生员工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富含处事明理、陶冶情操、崇教尚学等人文精神。校训、校歌对于激励师生员工弘扬传统,开拓创新,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009年是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的百年华诞。为迎接校庆百年,展现海大百年的辉煌成就,展示海大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以校训、校歌的形式体现海大悠久的历史传统,抒发海大人对学校的浓郁情感,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奋发向上、团结拼搏的信心,现面向校内、外征集校训、校歌。 一、征集内容:校训、校歌(歌词)。 二、征集范围:全校师生员工、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截止时间:2006年6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校训:文字精炼,主题鲜明,易懂易记,富有生气,涵义深远,激励人心,要充分反映我校历史、特色、定位和学校发展目标,要体现大学风貌和时代精神。(文字不超过12个,对校训涵义作相应的文字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2.校歌(歌词):内容贴切,积极向上;简洁明快,修辞优美;琅琅上口,催人奋进。 五、投稿方式: 1.投稿形式不限。可以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投稿一律以书面或Email形式,并附作者简介、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2.字迹工整、书写清晰。校歌如附带乐谱,以打印稿为最佳。 3.送交的作品,作者本人自留底稿。无论是否采用,稿件概不退还。 六、评选步骤及奖励: (1)评选步骤 2006年7—8月,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初审选取校训、校歌(歌词)各若干件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在校庆网站发布并组织公众投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在此基础上,再由专家及百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校训、校歌(歌词)。 (2)奖项 从入围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校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校歌: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奖金 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 500元。 七、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若发生著作权纠纷,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入围获奖作品,学校在发给证书和奖励之后,学校即享有对作品的修改权和著作财产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 邮政编码:116026 联系电话:0411——84729294 联 系 人:潘仁善 杨文薇 Email: yww690929@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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