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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内聚合力、外树形像、鼓舞士气的精神旗帜。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热爱之情,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迎接成丰十年校庆的到来,学校决定公开征集成丰学校校歌歌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成丰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二、征集内容
成丰学校校歌歌词(能创作曲谱的可附上曲谱)。
三、作品要求
1、 校歌是学校的重要文化标识,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反映师生对学校的理解和热爱,发挥弘扬拼搏精神、凝聚师生智慧和力量的作用;
2、 歌词简洁凝炼,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并能突出成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具有时代气息;
3、 歌词篇幅不宜过长,且适合广泛传诵;
四、投稿要求
投稿人将所作歌词誊写工整,并署上真实姓名及所在班级或部门等。同时附简短的创作说明。教职工作品请直接送至学校校办,学生作品请各班班主任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办。(为体现参与精神,提倡初、高中各个班级人人有作品,每班最低限度不能少于十篇)
歌词征集时间: 2007年 4月10 日—6月20日。
五、评选与奖励
1 、歌词征集结束后,聘请专家对歌词征集稿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确定入围作品三件,优秀作品22件。入围作品在校园网及校内公示牌上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件作品为当选作品。
2 、学校向入围校歌的词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向入选优秀作品的词作者分别给予一等奖(10名)、二等奖(12名)的奖励。
3 、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成丰学校所有。
成丰校办 200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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