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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答谢校友、乡亲、各界朋友的支持、关爱,我们除了表示感激外,对捐赠学校建设的集体和个人,将通过集册、立碑、冠名等形式,以彰显其功德。具体回赠方案如下: 一、凡捐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集体或个人,将以捐资者姓名或按其意愿冠名以下场馆。 1、图书馆 2、体育馆 3、游泳馆 4、运动场 5、文化广场 二、凡捐资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集体或个人,将以捐资者姓名或按其意愿冠名以下楼宇。 1、教学楼 2、实验楼 3、办公大楼 三、凡捐赠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集体或个人,将冠名以下功能室。 1、电脑室 2、学术报告厅 3、电子阅览室 4、多媒体电教室 四、凡捐赠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集体或个人,将冠名以下功能室。 1、实验室 2、课室 五、凡捐赠以下物件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在对应物件上给予署名留念。 1、图书 2、校园雕塑 3、教学设备。 六、凡捐资300元人民币以上者,均将其芳名泐石作永久留念。 七、捐赠鸣谢的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学校进一步具体商定。 八、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金额将在恩平一中校庆网站上公布。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姓名均列入学校印制的捐赠纪念册,并永久保存。
恩平市第一中学九十周年校庆筹备领导小组 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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