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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夏时节,郑州轻工业学院将迎来建校30周年校庆。届时,学校将开展一系列校庆活动,回顾历史,展示成就,内聚人心,外树形象。我们真诚的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为学校30周年校庆捐资捐物。为做好校庆捐赠资金和物品的妥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1、校庆捐赠是捐赠方的自发行为,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2、校庆捐赠应坚持专款(物)专用的原则。对学校接受的现金和实物捐赠,按照捐赠方的要求使用,专款专用。
3、捐赠账目公开的原则。对于捐赠资金或实物的使用,学校将张榜或在学校网站公示。
二、捐赠项目
1、现金或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教具等。
2、合作建设实验室、科研机构。
3、捐资建设建筑物等工程项目。
4、捐资建设校内标志性建筑物。
5、捐资设立各种基金。
6、赞助校庆活动的广告宣传、文艺汇演、校庆纪念品、纪念册等的制作费用。
7、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其他捐赠项目。
三、现金及实物捐赠方式:
1、以单位的名义捐赠
2、以个人的名义捐赠
3、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捐赠
4、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其他方式
四、答谢方式:
1、200元以下“心愿捐赠”活动
设捐赠箱、捐赠接受站,捐赠者在“校庆捐资赠物纪念册”上签名留念,送校庆纪念品一件,发“捐赠荣誉证书”;
2、500元以上
1+纪念品一份;
3、1000元以上
2+胸花一朵,院报列名致谢+高档纪念品一份;
4、5000元以上
3+精美纪念品+院网站列名致谢,宣传单位和个人业绩及产品;
5、1万元以上
4+网、站、报宣传致谢+对认捐项目享有冠名权,院校庆铜碑上刻名留念;
6、5万元以上
(1)5+认捐项目技术成果转让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政策;
(2)捐者按自身意愿与学院协商留念致谢方式。
7、10万元以上
(1)6+借助校庆影响和场所进行自我形象宣传、产品广告宣传等公关活动;
(2)捐助项目研究成果转让、合作开发、人才培训、毕业生录用等方面优惠政策。
8、20万元以上
(1)7+对院内道路、景点、实验室、工作室、各类捐助基金享有冠名权;
(2)为捐者颁发“郑州轻院教育贡献奖”;视具体条件授予荣誉称号(分院长、系主任等),或聘为客座教授。
(3)任选学院研究项目合作开发,提供新技术开发前期实验。
9、50万元以上
(1)8+对学院新建标志性建筑(捐资额超过建筑物成本的50%)享有冠名权;
(2)视条件聘为名誉教授。
五、捐款联系方式
以汇款方式捐款的,请汇款至以下帐户:
帐户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帐 号:1702221709024910185
开 户 行:工行南支东分
联系人:张全忠 联系电话:0371-63556915、1383838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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