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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0日是吉林市第一中学校建校100周年纪念日。我们将本着继承和发扬吉林一中光荣传统、弘扬一中精神、打造一中品牌、服务家乡经济建设、提高我校社会声誉和地位的原则举办校庆活动。学校希望全体校友、社会各界及在校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为学校100周年校庆献计献策,踊跃进行各项捐赠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向国内一流的重点高中目标迈进贡献一份力量。 一、捐赠相关要求和规定 1、百年校庆遵循自愿捐赠的原则,所有海内外校友、校内师生员工、其它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都可以为百年校庆自愿向学校捐赠财物。 2、所有捐赠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所有捐赠的财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 3、百年校庆捐赠由学校统一管理。捐款,一律进入学校指定账户,由学校总务处统一接收并开具正式财务收据;赠物必须在校庆办公室登记备案。捐款、赠物具体使用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学校再行安排。 4、捐赠人有权了解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和捐赠工程项目的建设、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境外校友捐赠物资的,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6、学校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主动接受捐赠项目的审计,并向捐赠人通报受赠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捐赠方向建议 1、基建方向:我校百年校庆正值迁入新校区,目前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近十万平方米,尚有综合电教楼、体育馆、游泳馆等近四万平方米工程未完工,大宗捐赠可补充其建设经费,并可以其捐赠者姓名命名楼场馆。 2、奖学金、基金:我校每年有20名左右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并多次摘得全省高考状元,另外学校每年也都有一些学习特优、生活特困的学生,捐赠可设立专项奖学金、基金等奖优扶贫。 3、校园景观:我校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内景观设计基本还没有开发进行,亭台、雕塑、画廊等有很多空白,捐赠可任选校园内景观建设,并按捐赠者意愿命名景观。如百年校庆纪念亭(约30万)、百年校史浮雕(约15万)、人文雕塑群(每座约5—10万,计划20座)、状元亭(约15万)、名校友画廊(约12万)、尊师亭、静心亭等(每座约10-15万)、校园中心喷泉广场(约60万)。 4、校园街路园林:我校校园内大部绿化还未完成,捐赠可用于街路建设、园林绿化,并可按捐赠者意愿命名。如:白桦林、常青林、枫叶林、丁香园、梧桐路、柳荫路、百花园等(每项可在1万-10万不等)。 5、场馆室设备:我校新校区各项场馆室齐全,目前设备投入经费不足,很多项目都是欠款装备,还有一些没有装备,捐赠可用于这些设备的购置或还付欠款,并可按捐赠者意愿命名有关场馆室。如校史馆、阅览室、心理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理化生实验室、塑胶篮球场、塑胶运动场、人造草坪足球场等。 6、校庆活动赞助:所有校庆系列活动(组织策划、出资、出物、让利、免费等)、广告宣传、校庆纪念品宣传品制作等。 7、其它:所有捐赠均按捐赠者意愿进行安排,除以上意向外,捐赠者还可自行到校区视察提出捐赠方案。 三、捐赠答谢: 1、捐赠1000元以下,发给校庆纪念品一份。 2、捐赠1000(含1000元)元以上,发放校庆精美纪念品一份。 3、捐赠5000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颁发捐赠证书。 4、捐赠10000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并在校庆100 周年纪念标志物上留名作为永久纪念。 5、捐赠1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可按本人意愿在 学校适当场所以其名字命名,如“***亭”、“***实验室(馆)”、“***路”、“**园”等。 6、捐赠5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授予“吉林一中发展特殊贡献者”荣誉称号。 7、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将在吉林一中校园网校庆专版上向社会公布。 8、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均列入学校特别的捐赠纪念册,存放在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9、属于货币形式捐赠的,学校根据实际收到的捐款按一定比例奖励给募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含本人捐款);对于实物、项目捐赠者,学校将视具体项目和实物价值确定给予募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奖励。 四、捐赠形式: 1、捐赠者可通过下列形式捐赠:①直接用汇款、支票或现金捐赠;②通过设立奖学金及各类基金形式捐赠;③校庆活动专项赞助(详见校庆活动表);④校庆广告赞助;⑤实物捐赠;⑥其他形式捐赠; 2、捐赠手续办理: 现金捐赠可直接到吉林一中校庆办或总务处办理手续,也可直接汇款到我校以下帐号: 户 名:吉林市第一中学校 帐 号:0802210309200018011 开户行:吉林市工商银行南京路办事处 实物捐赠到学校校庆办登记。 捐赠联系电话: 校庆办:4826015 总务处:4826018 Email:jlyz2007@163.com
吉林市第一中学校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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