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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日,我校将迎来建校50周年华诞。为此,学校将开展系列校庆活动。我们热诚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广大校友及在校师生员工为学校50周年校庆捐资捐物。为做好校庆捐赠与筹资工作,保证所捐资金和物资的妥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1.校庆捐赠是赠方的自发行为,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2.校庆捐赠应坚持专款(物)专用的原则,捐赠资金或实物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3.校庆采取捐赠账目公开的原则,建立独立账目,对于捐赠资金或实物的使用情况在全校张榜及学校网站公示。
二、捐赠项目 现金或用于教学和教研工作的仪器设备,添置音、体、美教学设备等实物,也可在学校捐建教学、科研设施、校园景观或认养树木、花卉等。具体包括: 1.在学校内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或各类基金。 2.合作装备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或其他教研中心。 3、"尊师亭"、"读书亭、"勤奋者雕塑"、地理园和办公楼前花圃及装饰等景点。 4.赞助校庆活动的宣传广告、文艺活动、校庆纪念品及纪念册的制作等费用。 5.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其他捐赠项目。
三、捐赠方式 1.校内教职员工以科组、部门为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捐款汇总后送财务室,捐赠者名单及数额送校庆办。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级学生捐款汇总后送财务室,捐赠者名单送校庆办。 3.校友捐赠可以以原班级为单位或在当地校友会的组织下进行,也可4、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和团体捐赠捐款可直接缴至财务室,也可通过邮局汇至学校,或通过银行转账;通过邮局或银行向学校捐款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账票据上说明校庆捐款及捐赠者的单位、姓名、原所在班级、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也可直接与校庆办联系捐赠事宜。直接和校庆办联系。
户 名:海南第二中学 账 号:46001006036050001163
开户行:五指山建行
四、鸣谢方式 1.在有关媒体和学校网站公布捐赠者名单和捐赠项目,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宣传突出贡献者的事迹。 2.学校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园林以及其他建筑物等,根据捐赠情况用捐赠者的姓名或根据其意愿命名。 3.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将在海南第二中学网站上公布。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姓名均列入学校特制的捐赠纪念册,并永久保存。 4.单位、团体捐赠者: (1)捐赠10万元以上者,可获得基金命名权。 (2)捐赠等于或超过某建筑物三分之一造价者,可获得该建筑物的命名权。 (3)捐赠价值1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学校将赠予捐赠证书和精美纪念品。 5.个人捐赠者: (1)捐赠5万元以上者,其资金用途将由捐赠者本人确定,鸣谢方式将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 (2)捐赠1000元人民币(海外校友150美元)以上者,学校将赠予捐赠证书和精美纪念品。 6.对于提供捐赠的地方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开展合作、共建业务等。 7.鸣谢方式的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校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具体商定。
五、本办法由海南第二中学校庆筹备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第二中学50周年校庆筹备办公室 200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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