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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海内外校友、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各界贤达:
为迎接2008年我校纪念毛泽东同志题写校名并指示“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暨建校50周年,充分展示建校50周年以来学校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学校在今年4月份已发布征集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珍贵资料的公告,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收集校史资料, 确保50周年校庆成就展资料客观、全面、翔实,现将校史资料征集范围、基本要求和征集方式作详细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范围
1、国家领导人、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题词和相关报道等。
2、反映或记载我校校友在不同历史时期重要成就、成果、事迹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实物、照片、录音、录像、文章或相关书报刊物等。
3、本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校徽、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等实物、照片或复印件。
4、本校历届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合影照片、纪念册、纪念物和通讯录等实物、照片或复印件。
5、本校各个时期编印、出版的各类报刊、印刷品的原件或复印件。
6、本校各部门在各个时期制发的各类文件、印刷品的样本(包括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实验大纲、指导书目、考卷、教材等,已归档的文件除外) ;使用过的印章、纪念章等实物、照片或复印件;主办学术活动或重大活动的海报实物、照片或复制件。
7、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形成的聘书、证书、奖状、奖品、纪念品、文件等实物、照片或复印件。
8、本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科研、试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照片或复制件。
9、学校师生员工特别是知名教授、校友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逸事等。
10、反映学校建校初期特别是1958年建校时和1974年复校时的教具、教案、教材和劳动工具、生活用品等的实物、照片、复印件或复制件。
11、建校以来师生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有较大影响和级别较高的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
12、建校以来创造发明专利作品和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13、学校各单位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等的原件或复印件。
14、本校和院、系组织的大型庆典活动收到的贺信、贺电、礼品和题词、相关照片、录音和录像材料。
15、能够反映和记载本校历史、展示一代代湘大人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精神风貌的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 征集资料的基本要求和说明
1、提供图片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2、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请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学校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3、学校或各单位、各部门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请提供给校史展览馆永久保存。
(三) 征集方式
1、直接交送:将有关校史照片及资料直接交送湘潭大学校庆办(湘潭大学办公楼二楼)。
2、信函邮寄:将校史照片及资料邮寄至湖南省湘潭大学校庆办(邮编:411105)。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50周年校庆校史展览资料征集”字样,并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电话联系:学校开通征集联系电话:0732-8298888和征集邮箱:xqb@xtu.edu.cn,联系人:罗沁娟 田静波
(四)截止日期
征集工作截止至2008年5月31日。
我们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校友、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校史展览资料征集工作。学校对所有征集到的实物、图片、文献等各类校史档案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永久保存。对捐赠校史资料者,均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对特别珍贵校史资料,视其价值给与适当奖励。
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校庆筹备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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