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金秋,国家法官学院将迎来建院十周年华诞。在此,我们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关注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和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单位、兄弟院校、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国家法官学院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和司法审判研究的基地。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对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基层人民法院院长、高级法官进行任职、续职、晋职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并举办法律硕士、法学专升本和法律大专等高等学历教育。目前,全国有已在14个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国家法官学院分院,有12个高级人民法院筹备成立国家法官学院分院。
十年来,学院励精图治、与时俱进,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宗旨,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学院初步建立并形成了包括“时事政治与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与修养”、“法律职业思维与裁判艺术”、“审判实务与司法技能”、“中外司法比较与研究”等培训模块组成的法官职业化培训课程体系和复合型、专家型、应用型审判人才培养方案。建院以来共举办全国各级法院院长培训班、高级法官续职、晋级培训班、预备法官培训班和审判业务专题培训班280余期,培训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3万余人次;依托法官学院分院和各级法官培训机构,全面组织实施了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和晋升高级法官岗前培训,先后有近140000名的各级法院的审判人员参加了培训。
国家法官学院的成立和发展,一直以来都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997年,江泽民总书记为学院题写了院名,李鹏、乔石、罗干、尉健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出席学院成立庆典,并莅临学院视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多次亲临学院,为高级法官授课,接见学员并听取工作汇报。许多大国政要和大法官都曾来学院考察访问,发表演讲或应邀讲学。目前,学院已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组织、法官培训机构及法律院校建立了良好、稳定、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广泛开展了法律实务研究、司法改革与发展研讨、法官培训比较等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渠道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成果。国家法官学院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法院改革风貌,促进中外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十周年院庆,是学院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是团结奋进、再创辉煌的新起点;是凝心聚智、彰显风范的新契机。最高人民法院将于2007年9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庆祝学院十周年座谈会,学院也将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诚愿社会各界人士和朋友、各级人民法院、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并以各种形式参与院庆活动,共襄华诞盛典,齐奏前进乐章,同绘美好蓝图!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国家法官学院十周年院庆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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