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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4月20日,乐山师范学院将喜迎30周年华诞。为充分展示学校的30年的办学历史和文化底蕴,学校拟建设校史展览馆,编印30周年校庆画册,特面向全校师生、校友以及关心我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文物资料。
一、征集宗旨
通过搜集珍贵的文献文物和校友著作,见证学校创业、成长、发展壮大的历程和广大校友的成长历程,向社会展示乐山师范学院30周年的奋斗轨迹和辉煌成就,激励广大师生励志奋勉、取精用弘、自强不息、建功立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二、征集文物时代
乐山师范学院及其前身乐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乐山教育学院、乐山师范学校时代的校史文物资料。
三、征集范围及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照片、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照片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 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在校内外获得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凭证(如早期的毕业证、学生证)、毕业照片、纪念册、徽标、印章及其他实物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八)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九)友好单位赠送我校的具有保存和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十)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资料和实物以及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十一)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二)学校、学院主持召开的重要学术会议、重要学术活动的文字、音像资料。 (十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证书、奖章、奖状、奖旗及相关资料。 (十四)专业、学科建设发展,本科、专科、高职、成人教育发展,科学研究工作及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十五)早期基本建设方面以及后勤服务公司、卫生所、校办产业发展沿革的相关资料及有代表性的照片、实物及多媒体资料等。 (十六)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书籍、报刊、杂志(含学生出版的刊物)。 (十七)各时期学校管理制度、学生守则、奖惩条例等。 (十八)海内外各界人士捐资助学的照片、资料等。 (十九)其它有校史价值与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四、征集方式
1.凡自愿捐赠上述文物和史料的个人或单位,请先与我校党委宣传部联系,并将所捐赠的物品作一说明。我部将派人接洽捐赠者,协商交接物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学校将向捐赠的个人或单位颁发纪念证书,对于贵重物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在校史展览馆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的名字,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文物,学校将提供方便。
3.捐赠者如不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或由我部复印。复印件展出时,在复印件上标注提供者的单位和名字。
4.欢迎向我部提供捐赠线索,对于热心协助捐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也将颁发纪念证书。
5. 对于任何征集的物品、文物、照片、资料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五、联系方式
1.校史文物资料上交部门: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弘毅楼底楼) 2.联系电话: 0833-2276347 3.联 系 人: 徐 娇 任志文 4.截止日期:2007年1月31日。
党委宣传部 校庆办公室 20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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