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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院院长昨终于回应"校庆门":因言获罪

2008-11-26 9:31:00 武汉晚报

  湖北民族学院代课老师郭广林因在博客中撰文批评学校70周年校庆,遭校方解聘。此事网络也引起热议,许多网友认为:校方这一做法过于小气,“都什么时代了,难道还要重演因言获罪?”“公民连批评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郭广林在博客中认为:“校庆变味了,摆开收钱的阵势,看着让人恶心,别忘了这是大学,一所以传播文化、教学育人为己任的学府,不以文化品位去感染社会、引导民众,反而附庸社会庸俗的风气,悲哀!!!”

    此后网络上还出现了湖北民族学院建校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现场的图片,网友对会场摆放的点钞机产生了兴趣,并戏称这是“最雷人的高校校庆”、是一次庸俗奢侈的校庆。

    此后,国内各大网站竞相转载,并放在头条位置,把标题改为“区区校庆竟如此大摆排场”,不少网友发表了批评性的评论。这就是沸沸扬扬的“校庆门”事件。

    沸沸扬扬的“校庆门”

    昨晚,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戴小明发表一封题为《告诉你炒作背后的真相》的公开信,首次回应“校庆门”事件。

    戴小明在公开信中写道——

    校庆活动结束已快到2个月,媒体和网络的炒作也基本平静,但校庆延伸的话题并没有结束,不少朋友通过各种方式告诫我:人言可畏啊!学校为什么不进行“危机公关”、正面回应?但我不这样认为,我们不存在什么“危机”,更不需要所谓的“公关”。

    前段时间我虽然先后接到10余家媒体记者打来的电话,要求采访,都被我一一拒绝。并要求学校相关部门保持最大的克制与包容!我个人没有、也不可能授意任何人与媒体沟通。我坚信:无私无畏!当然,回应是可以的、也是必须的,但有时沉默、忍耐更重要,因为时机还没成熟、条件还不具备。我来到学校工作后从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坚守“低调阳光做人,认真踏实做事”的为人准则,我不需要炒作,但也不惧怕炒作!

    今天,我选择成本最低、方式最简便的形式——公开信,就事实真相向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社会大众作完整的交代,也是对参与媒体的郑重回复、回应,希望能消除大家对此事件的疑惑、误解,还事件的本来面目。

    戴小明在公开信中说:我是2007年6月1日组织任命、7月12日来学校任职的,到校后与学校班子成员一道,尊重高等教育规律,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个性、塑造品质”的办学理念,依法治校,严格管理,以教学为中心,走内涵发展道路,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清理、规范外聘教师(包括临时代课教师),并将艺术学院、医学院作为学校教学督导、监控的重点。

    根据学校办公室提供的会议记录(学校各种会议记录保留完整,可供备查),取消郭广林的代课教师资格是在2008年6月4日的党政联席会议上作出,依据的事实是:根据艺术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反映,郭的品行、学识不能胜任专任教师岗位;系统、完整地讲授基础或专业课程,必须拥有大学主讲教师资格(临时性的讲座或专题报告例外),而郭不能提供;郭同时还不能提供其完整的个人资料,包括系统受教育程度、以前工作履历、一贯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对此事的研究学校非常严肃、也非常慎重,参加会议成员除在校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还有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博客事件从开始到发展的高峰时段10月下旬到11月初,我本人在重庆、武汉、北京出差,不了解事件的全部,所以,我没有、也不可能作出或签署如郭广林及媒体所说的所谓“解聘”决定。

    戴小明在公开信的最后写道——

    这是事件发生以来我对大家所做的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后一次全面解释、回应。我以我个人及湖北民族学院法人代表的名义对全部文字承担道义和法律上的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尊重司法裁决,并随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果郭广林还有异议,仍然可以继续“闹”下去:1.组织媒体、网络、博友们持续开展讨论;2.到司法部门寻求法律保护;3.对我以前(包括原工作单位)、现在及今后工作,若掌握有相关线索或证据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这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自由。我将继续坚持既定方针:不会参加任何媒体讨论和网络争吵,因为没有必要、也没有精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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