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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赣南师范学院将喜迎五十华诞。为弘扬传统,展示成就,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特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届人士征集校庆徽标和标志性纪念物设计方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一、作品要求
1、校庆徽标图案和标志性纪念物要求突出学校50周年校庆寓意,展现学校办学特色,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 2、校庆徽标图案和标志性纪念物设计效果要求庄重大方,结构简洁,色彩明快,特色鲜明,标识突出,富有创造性和象征意义。 3、徽标图案要求易于在校庆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标志性纪念物要求具有纪念性、永久性,可以是纪念亭、雕塑、纪念碑、纪念鼎等。 4、校庆徽标图案和标志性纪念物图案设计稿尺寸限用A4纸,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 (电脑制作的请交电子稿),作者自留底稿。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5、来稿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校庆徽标图案和标志性纪念物各评出一等奖 (校庆采用)1 名,二等奖5名,入围奖20名。 2、对入选作品,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2、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寄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黄金校区行政楼501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校庆徽标征集”或“标志性纪念物征集”字样。 地 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邮 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93620 传 真:0797—8393612 E-mail: chengzeng1978@sina.com
3、咨询联系人:程小强。
4、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2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凡入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赣南师范学院所有。
赣南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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