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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赣南师范学院将迎来 50 年校庆。目前学校正朝着创建师范大学目标努力奋斗。学校的发展和迎接 50 年校庆需要浓厚的校园文化,需要有激励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校歌、校旗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精神旗帜,是大学精神的有机载体,对于增强学校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持久地开展知校、爱校、创建师范大学和迎接校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学校决定,广泛开展征集校歌、校旗设计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08年3月—2008年4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海内外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校歌:歌词要求简洁精练,朴实易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反映学校历史、现状与未来,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曲谱要求节奏感强,明快有力,易于学唱,适合合唱,体现出蓬勃朝气和催人奋进的气势。应征者可参加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应征者须对校歌的文字提供简要说明( 500 字以内)。
2、校旗:要求图案雄伟诚朴、明朗简洁,象征意义要全面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时代精神,还须体现学院的深厚文化底蕴和鲜明的特色风格。图稿必须标注学院全称(英文名称可标注亦可不标注),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标出尺寸和颜色。
3、所有应征作品为 A4 规格计算机打印件。校旗应征作品为彩色稿件,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4、被征集的作品均须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5、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赣南师范学院所有,学校拥有对图案、词曲的使用、修改、推广等权利。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校歌歌词、曲谱、校旗作品各评出一等奖1 名,二等奖5名,入围奖20名。
2、对入选作品,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寄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黄金校区行政楼501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校歌征集”或“校旗征集”字样。 地 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邮 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93620 传 真:0797—8393612 E-mail: sandgull1972@163.com
3、咨询联系人:刘 勇
赣南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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