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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校将迎来建校历史上的五十年华诞。为隆重庆祝建校五十周年,实现“回顾历史,展示成就,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目的,传承红烛精神,展示校园文化,增强校友和师生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我们特此向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五十年校庆标识: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明快,突出50周年校庆纪念主题。 2、集中体现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富有时代气息和文化内涵。 3、易于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印制,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4、图案设计稿尺寸限用A4纸,黑白或彩色均可。电脑制作的请交电子稿。可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广泛征求作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对应征作品分为:
(1)纪念奖:所有参加应征者均发给纪念证书。
(2)入围奖:在应征作品中评比筛选出入围作品若干件。除发给证书外,并赠送校庆纪念品。
(3)入选奖:入选作品,除发给证书、赠送校庆纪念品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投稿地点、截稿时间:
1、 参加校庆标识征集的作品,请交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地点:西区二号楼二楼)。
电话:0431—86168009 传真:0431—86168303
2、截稿时间:2008年7月25日前
四、特别申明:
1、所有来稿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后果。
2、获奖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长春师范学院所有。
3、党委宣传部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中共长春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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