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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8日,我院将举行五十华诞庆典。为传承办学传统、彰显办学特色,展示办学成就,积淀校园文化,凝聚师生感情,共创美好未来,我院拟建立一个50周年校庆标志性纪念物。现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届人士征集校庆标志性纪念物设计方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一、作品内容:
50周年校庆标志性纪念物
二、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明显。凸显学校50周年校庆寓意,展现学校办学特色,体现校园文化,激发师生奋进向上。 2、构思新颖,庄重典雅,美观大方,结构简洁,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创造性、观赏性和艺术性。 3、具有纪念性、永久性,可以是纪念亭、雕塑、纪念碑、纪念鼎等。 4、图案设计稿尺寸限用A4纸,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 (电脑制作的请交电子稿)。 5、图案设计稿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象征意义以及纪念物建立在校园的具体位置。
三、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止。
四、评选及奖项设置
1、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1)初选: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图案设计稿进行初选,从中酌情选出若干种入围设计,在全校网站上公开展示。 (2)公示:通过对初选应征稿公开展示,充分征求全校广大师生的意见,作为终选的参考依据。 (3)终选: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上报学校校庆筹备委员会审定。
2、奖项设置:一等奖1 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入围奖10名。(奖项设置将视征集到的作品数量适当调整。)
3、对入选作品,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2、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可寄送学校,或以电子邮件和QQ方式发送,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注明 “校庆标志性纪念物征集”字样。学校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邮编:330099
在校教师、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参赛作品寄送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30室),联系电话:0791-2109982 ;E-mail: xcb123@nit.edu.cn QQ:570743014 联系人:刘飞华
在校学生参赛作品送学校团委(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0791-2126106,E-mail: 35878083@qq.com QQ:35878083 联系人:黄春燕
3、应征者提交的图案设计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作品均不予退还。
4、来稿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5、对获奖作品,学校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校庆办 党委宣传 学工处(团委)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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