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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凤仪 (1951.2――1952.2兼任莘县一中第一任校长) 男,汉族,1910年3月出生,河北省枣强县张米乡冯村人,中专文化。1937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39年任中心小学校长、区委委员。
1940年入冀南区党校学习,结束后调枣南县三区(大营区)任区委书记。1941年秋调任枣南县委宣传部长兼区委书记。1943年冬,任枣南县县委委员兼城关区区委书记。1944年春调任枣南县县委委员兼卷子区区委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枣南县、枣北县合并为枣强县,遂就任枣强县委宣传部部长兼师范学校校长。1948年参加冀南五地委衡水整党后,调莘县工作,先为县政府秘书,后为县政府县长。1952年参加了中央华北县长会议并同毛、刘、周、朱合影。同年10月调聊城专员公署,任建设科长。1954年4月调任堂邑县委书记,1955年9月入中共中央第四中级党校学习,1956年6月,因堂邑县制撤销,调任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地委讲师团团长。1957年9月任地委副秘书长,1960年4月任聊城地委委员、夏津县委第一书记。1961年聊城、德州两地区分设后,改任莘县县委第一书记,期间参加中央召开的7000人工作会议并合影。1962年9月任聊城专区水利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兼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斗,1972年11月恢复工作后,任聊城地区建筑公司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3年12月任聊城地区卫生局革委会主任 (后为局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后为党组书记)。1981年11月任聊城行署文化教育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享受地级待遇) 1983年7月离休,现居住聊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