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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云,汉族,1947年8月生于山东省莘县十八里铺镇高林庄村,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1973年山东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莘县一中工作至今。1976年至1991年8月任莘县一中政工副校长, 1984年9月至1989年9月兼任莘县一中工会主席,1991年10月至1995年11月任总务副校长,1994年8月至1995年11月同时任支部书记。1995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莘县一中校长兼党支部书记,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莘县一中校长。
高凤云同志在莘县一中工作的近三十年间,身体力行,淡泊名利,恪尽职守,团结同志,勤奋工作,特别是担任学校主要领导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狠抓教育教学改革,使学校各项工作都得到持续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高。1995年莘县一中被评为“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1996年学校被市监察局评为“勤政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同年被评为“全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省普法先进集体”;1997年4月被地区教委命名为“地级规范化学校”;1998年被评为“省招飞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被评为“市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省五四红旗团委”、“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连年被评为“省文明单位”。由于学校工作成绩突出,高凤云同志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1995年,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7年被省人事厅、省教委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997年、1999年先后两次被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市“富民兴聊”五一劳动奖章;连续三年被县委记个人三等功。 |